突出“准、严、实”三个重点<br />提升人大工作评议实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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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准、严、实”三个重点
提升人大工作评议实效

发布日期:2024-10-10    作者:何开宏

开展对部门的工作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和支持被评议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有效途径。自2022年以来,沾益区人大常委会充分运用工作评议这一监督方式,对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工信局等8家单位进行了工作评议,在评议过程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准、严、实“三个重点,工作评议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取得一定实效。

做好摸底调查,落实一个“准”字。问题找不准,情况摸不清,后续的审议、评议、办理、督办都会流于形式,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评议调查组开展评议工作,评议调查组向社会广泛征集被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与市直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区直相关部门及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谈话了解,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点等地多渠道听真话、察实情、找症结,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评议调查,做到“三个准”:一是对被评议部门工作情况了解“准”。深入细致掌握被评议部门工作情况,包括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面临的挑战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准确判断被评议部门的履职情况、工作绩效。二是对班子队伍建设情况分析“准”。深入分析班子队伍结构、综合素质、工作作风和效能、团结协作和创新能力等,有效评估被评议部门的管理水平、发展能力。三是对存在的问题掌握“准”。深刻洞察被评议部门存在的具体问题,既看问题的表象,更挖掘问题的根源和本质,对存在的问题掌握准确,确保工作评议取得实效。

规范评议程序,体现一个“严”字。坚持严格的标准、严谨的程序、严肃的结果,才能保证评议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有效性。区人大常委会从实际出发,在总结以往做法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工作评议办法,对工作评议对象、评议标准、调查方式、评议方式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在评议对象上,重点选取承担中心任务较多、承办代表议案较多、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确定为年度被评议对象。在评议标准上,主要考察被评议单位执行能力、团队协作、问题解决能力、实际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等,并将评议标准调整为满意票与基本满意票之和达到90%以上且满意票达到80%以上确定为优秀等次。在调查方式上,采取常委会分管领导负责、一个专门委员会牵头、多个委室配合、广泛吸收人大代表参加的工作模式,面对面听取评议对象的工作报告,背靠背听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反映。在评议方式上,采取“双报告+询问+测评”方式,即:部门自检自查报告、人大评议调查报告、代表询问、全体代表满意度测评,对被评议部门近三年来的工作成效进行全面审视。代表询问环节由常委会委员和基层人大代表对评议调查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或薄弱环节进行提问,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回答,传导出工作压力。评议结果当场公布,综合评议结果和评议意见向区委报告,向区人民政府通报。整个评议过程庄重严肃,充分展现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民主参与的广泛性,有效夯实被评议部门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的责任。

督促问题整改,做到一个“实”字。区人大常委会改变以往工作评议整改意见书“一交了之”的现状,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从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测评整改结果方面,扎实做好工作评议“后半篇文章”,建立了问题交办、跟踪问效、现场视察、质效评价闭环式监督机制,规定2个月报整改方案、3-4个月跟踪问效、5个月现场视察、适时满意度测评,压实每个环节的工作责任,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在督促问题整改过程中,做到刚柔并济,对整改不彻底的,分析存在问题根源,找准对策建议,积极与被评议部门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形成改进工作合力;通过闭环式的监督机制,全面推动被评议部门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