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区人大对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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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人大对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进行检查

发布日期:2020-02-24    作者:瞿丽萍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近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5个检查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到村(社区)、医院、小区、曲靖高铁北站等疫情防控一线 11 个乡镇(街道)、9个区直部门贯彻落实《决定》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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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查情况看,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决定》,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部门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宣传、设置检测点、排查重点人员信息。公安、卫生、交通、市场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应急预案工作部署和分工,积极发挥监管职责,下沉一线开展检查;乡镇(街道)领导深入挂包村(社区)督促指导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人员排查和管控到位;村(社区)干部通过入户排查、登记造册和定期跟踪回访,对辖区内排查出的七类重点人员情况明、底数准、责任清,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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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查中发现,宣传不到位,防控压力大,防控物资紧缺,部分人员有松懈思想,全面复产存在困难等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学习宣传《决定》和两法一条例,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全面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二是加强排查管控。继续加强外来或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管控,重点对复工复产企业人员信息认真核查,摸清底数。三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消除麻痹思想,加大检查监督,切实做好居住小区、村(社)、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到位。四是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工信、商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分管行业领域企业认真做好备案、疫情防控等措施,迅速有序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保持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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