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调研《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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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调研《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0-09-02    作者: 胡兴雷

8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双森带队,调研沾益区《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调研组一行深入龙华清水沟水库、盘江白浪水库、花山花山水库、炎方麻塘水库,实地查看水库水源地的保护、治理和管理等现状,详细询问了《条例》宣传贯彻情况、水源地保护措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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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下午在区人大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会上,龙华街道、盘江镇、花山街道、炎方乡、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等4个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汇报了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条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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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全面强化饮用水水源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进一步预防、控制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确保饮用水安全、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调研组指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责任重大,需要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贯彻落实到位。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度,形成人人关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良好氛围,为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二是要进一步重视《条例》落实。要研究《条例》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大水源地保护资金的投入,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推动水源地保护工作有新的进展。三是要进一步强化综合施策。要摸清污染源,按照综合施策、一库一策原则,因地制宜制定综合治理措施。要抓好基础工作,搞好规划设计,健全执法、巡查、举报、奖励等长效机制,加大一、二级保护区日常巡查力度,努力引导和调整二级保护区内群众的种养殖方式,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水库周边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减少农业生产中的化肥、农药使用量。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文、“厕所革命”,加大两污治理力度,严禁污水直接排放,确保饮用水达标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