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沾益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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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0-10-10    作者:李树云 崔蕾

2020年9月28日至29日,曲靖市沾益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朝花,副主任吴友书、鲍双森、李学光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朝花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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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办理代表所提建议情况的报告,对《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关于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推进情况、《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曲靖市沾益区关于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抗疫特别国债预算调整的议案(草案)》。听取了关于实施云南大为制氨氨库安全距离防护区拆迁安置工作的情况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接受张琼同志辞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菊树财同志辞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潘绍龙同志辞去区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依法免去了李玉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刘建富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李焱波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徐树琼同志的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尹玲同志的区人大社会建设和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沈黎明同志区人大常委会花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梅映炜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西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朱林锋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龙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梅映炜同志为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孙浩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龙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杨艺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西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吕焱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花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沈黎明同志为区人大社会建设和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梅映炜、朱林锋、张金忠、张兆庭四位同志辞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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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朝花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做了表态发言,并进行了宪法宣誓。高主任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认真履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调整到人大工作岗位的同志要切实履行好对政府的监督职能,贴近群众,关心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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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举行了“两月一法”专题辅导讲座。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黄艳惠就《向制度优势要治理效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追溯》作了专题辅导。

副区长崔庆宏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张玲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