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意见征求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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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意见征求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0-11-12    作者:法制委

11月10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光主持召开《曲靖市沾益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座谈会,“一府一委两院”、区司法局及乡(镇)人大主席团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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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区人大法制委负责人高微就《办法》修改的必要性及修改的主要内容作了详细说明,并就当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进行了深刻剖析,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明确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强与人大法制部门的沟通联系,畅通报备渠道,强化年度制发文件的清理,落实法制统一的工作要求。与会人员围绕《办法》修改内容,从充实制定目的意义、规范文字用语、合并条款内容、细化报备流程、强化规备指导等方面提出了有价值、可参考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和建议将在《办法》中充分予以吸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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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光强调: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邀请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其目的是让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更加完善,为指导今后开展工作提供有操作性的制度保障,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现职责明确化、报备畅通化、分工流程化、审查规范化。同时,指出目前全区在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上,制发机关与区人大常委会还未形成职能闭合的联动机制,履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处于滞后状态,存在机构职责不清、缺失专业业务人员、有件不懂报、不会报等方面的问题,为此要求各职能部门在学懂弄清、知责、作为上下功夫,一是从事规备工作的各部门业务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专业学习,弄清规范性文件概念、范围、特性、原则,参照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清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逐一整改落实。二是区政府办与区司法局要加强职能联动,及时对近三年来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应当报备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要求补充报送备案。三是区人大法制委要落实牵头职责,认真修改审查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和考核要求,注重加强与人大各审查机构和“一府一委两院”等报备主体的协作联动,使规备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人办事、按程序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