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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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2-04-08    作者:财经委 预算工委

47日至8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德玉带领检查组对沾益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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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曲煤焦化、索通、能投、呈钢、能源技术学院、区水务局、区客运站等企业和部门现场查看了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五大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召开由区发改局、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部门、企业、重点用能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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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情况汇报,检查组建议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节能法治环境。要深入开展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自觉节能的良好风尚。要加强对节能工作尤其是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节约能源法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予以曝光和处罚,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在全社会打造依法节能、用能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节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成立节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的节能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和相应的工作机制,要坚持一年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节能工作。三是要明确职能职责,切实理顺节能管理体制机制。要按照全区节能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整合现行的节能管理体制,从机构、编制、职能上加强节能管理的组织建设,积极引进人才,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建立高效统一的节能监管体系。四是要强化规划引领。要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尽快修编完善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并与产业布局、生态建设、循环经济等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切实发挥规划对节能工作的约束和指导作用。五是要坚持创新引领,进一步推进节能技术进步。要制定完善节能技术政策,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鼓励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和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效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加大重点节能项目的实施力度,积极培育节能服务体系,促进节能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