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区人民法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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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区人民法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2-04-19    作者:法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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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全面总结立法和司法实践,集民事法律规范于大成的综合性法典。为推动本法在沾益区得到有效全面实施,近日,沾益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李学光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沾益区人民法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的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组织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部分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及律师、人大代表座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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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在旁听人民法院线上云法庭视频审理承包租赁合同纠纷个案,走访解诉讼服务中心简案速调、繁案精审诉讼流程,检查花山中心法庭贯彻落实民法典绿色、公序良俗等理念开展审判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区人民法院王雁鸿副院长全面汇报了法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年多来开展民事审判的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检查主题,集中反映了基层民事纠纷多、社会治理工作人员民事法律知识欠缺、法律宣传培训部门联动不强等问题,提出要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案例汇编工作进度和案件巡回审判力度,切实发挥以案释法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知晓率和法治意识;以同场培训或者远程视频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法院委托(委派)特邀调解员、基层村、社调解员、网格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的专业培训,以推进诉源治理向基层延伸等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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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调研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李学光副主任代表检查组指出,民法典的出台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经过多年来的努力,富有成效的民事立法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事法律服务取得显著进步,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为民法典的编纂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十八大以来的全面依法治国,为民法典的出台提供了理论支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它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息息相关,要切实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沾益人民法院作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主体,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定、新要求,聚焦民事案件逐年上升,员额法官少的实际,自加压力,突困思变,将非诉调解挺在前面,构建多元调解、裁判断后的多元解纷工作,驱动“强调解、精审判”两架马车,扎实践行“一个支部一个故事、一个网格一件实事、一类案件一个机制、一个法官一张名片”工作思路,在民事审判中加大委托委派调解工作力度、落实视频远程调解指导、强化案件释法说理、注重将民法典原则有效融入审判实践,使大量民事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发挥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有效地助力了基层社会治理。成绩值得肯定,但不能忽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审判工作中还存在的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全面。对内来说,对民法典的学习运用还不到位,一线法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理解还未做到全面、精准;二是宣传不够深入。对外来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还不够深入,法院在宣传民法典中“双普法”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差距。三是裁判理念更新不够快。立足审判职能,实践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调裁的案件尚少,裁判说理上还有欠缺,还未进行有数据有典型判例的总结和汇编,以案释法还不到位。四是运用民法典指导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还不到位。基层调解组织对民法典相关规定知之甚少,难以做到依法解纷。为此,要求法院在下步工作中要重点抓实以下工作:一是要狠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再学习、再理解,特别是一线民事法官,要吃透总则及各分篇的规定,把学习成果落实在具体审判实践中,办出一个个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的精品案例。二是要加强在个案审判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释法说理,以说理促当事人明纷争,以释法促当事人知规定,避免矛盾激化升级。三是要注重收录和编纂司法实践中应用民法典精神审判的优秀案例,以案例汇编、法条汇编等形式编撰成册,下发基层指导基层治理工作。四是要结合案件实际,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结合“八五”普法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落实到乡镇、到村社、到群众身边,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真正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