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职能,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绵延赓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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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职能,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绵延赓续

发布日期:2024-04-15    作者:马敬国

为全面提升沾益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区人大成立了由常委会副主任夏艳琼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于4月9日至15日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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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先后深入部分乡镇(街道),实地察看了播乐九五起义遗址、五尺道九龙山段、大觉寺石刻及石造像、黑桥、新桥、天生坝电厂西门子发电机组、龙老太君墓、岩竹农业学大寨旧址等省、市、区级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和正在改造的区博物馆,详细了解全区文物的保护利用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的汇报,并围绕机构设置、人员经费、文物保护安全机制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工作进行座谈。

检查组认为,沾益素有“入滇锁钥”、“入滇第一州”之美誉,特殊的地理位置、多民族聚居的环境给沾益留下了众多文化遗产和文物。近年来,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在文物抢救、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微信图片_20240415154813.jpg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宣传不到位、机制体制不健全、经费投入不足、合理利用不充分等问题,检查组要求:一是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加大文物保护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健全机制,按照文物保护“四有”“五纳入”要求,尽快成立文物保护委员会,明确职责,理顺机制,确保法律权威得以维护。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充分调动专业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水平。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四是要促进文物合理利用,深入挖掘文物的文化、科技、经济和社会价值,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文化遗产,让中华文脉绵延赓续,促进沾益经济社会发展。